农业税真的完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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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法的角度看,应该是在一国境内的每个居民都应当负有纳税的义务。

  [11] 对于农民减负的总额由不同看法。根据财政部长金人庆的观点,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后,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,农民每年减负总额将超过1000亿元,人均减负120元左右,8亿农民得到实惠。见:见新华网记者谢登科对财政部长的采访:“财政部长谈取消农业税:每年安排千亿支农资金”,新华网,2005年12月30日,而根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积斌提供的数据显示,自2004年以来,中国已有28个省份免征农业税,而免征农业税、取消除烟叶税外的农业特产税可减轻农民负担500亿元左右。见:程刚:“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‘三农’问题,取消农业税只是第一步”,《中国青年报》2005年12月26日,虽然金部长指的是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后,但是我们知道,到2005年底为止,全国免征农业税的省份已有28个,河北、山东、云南3个省也有210个县(市)免征了农业税,难道未能取消农业税的地方的农业税负能够达到500个亿?

  [12] 例如,根据《中国青年报》记者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的八一乡的调查,农民负担并没有当年取消农业税而降低多少,农民仍然感到负担沉重。见:闵捷:“记者调查:农业税取消农民增收不多”,《中国青年报》,2005年12月26日,记者调查的这种现象在我国绝不是个别现象,而是带有一定的普遍性。

  [13] 见新华网记者谢登科对财政部长的采访:“财政部长谈取消农业税:每年安排千亿支农资金”,新华网,2005年12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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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朝武
专家介绍: 从1992年开始学习法律,1995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,获得律师资格,1997年毕业于中南大学外语学院,获翻译理论与实践专业硕士学位,200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,获法学博士学位。 主要研究领域为税法、竞争法、公司法等。现为中国财税教育法研究会理事,欧洲税法教授协会中方会员,曾任《中国法律新闻》(China Legal News,英文版,Lexis出版)主编,《中国法学》英文版翻译及译审编辑有多年法律实务工作经验,曾在美国、香港、意大利、法国等国家和地区发表论文、译文数十篇、专著(译著)近十部。 专家著述: 《中国税收的法律环境》(The Regulatory Environment of Chinese Taxation, William S. Hein, USA, 2005), 《中国税法》(Chinese Tax Law, 英文版,法律出版社,2004年),《中国竞争法》(Competition Law in China, William S. Hein, USA, 2002)等。